
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音乐类的音乐表演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音乐类其他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招生院校可对艺术类本科有关专业提出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