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控制专业课校考的高校及专业范围。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校考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相关要求,科学制定考试办法,严格规范组织考试,并安排学校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高校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应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格控制。
达到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
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第一批次为艺术类校考本科批次。少数经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报考艺术类校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院校志愿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省考试院将其档案提供给院校,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